林迹穿回到万年之前,他居住的小县城也成了他的随身物品。有小城在手,他的史前之旅应该像旅游一样,能四处猎杀史前猛兽,看史前最美的风景才对。无奈他穿越在一个小孩子身上,在洪荒之中连自保的能...
部落对勇士的迎接堪称隆重。夹道欢迎是起码的,居然还在大白天举着十来只火把,这应该就不是照明用的,而是某种礼节了。 外出的男人们将扛在肩膀上的狼皮都捧在怀里,向人墙最后走去,林迹抱着
林迹吃饱之后,将剩余一些鱼腩烤熟,开始喂养狼崽。 把狼驯养成狗的过程就是筛选育种的过程。一些生性彪悍的狼是不太适合驯养的,所以林迹也不指望把这五头小狼崽全都养大。 喂养也是建立依赖
几个男人拿着网兜下河,到晚上回来的时候,背了好几筐鱼回来,个个兴高采烈。没有人在意自己身上的伤口被浸泡得发白渗血。 第二天一早,便有两个男人高烧没起来。还有一个在胡咧咧说胡话。大家
听闻林迹要竹子,破屠道:“上游不远处便有,我明日上午出去一趟,很快能弄来。要多少?” 这附近的竹子都是耐寒但直径不大的钢竹,林迹比划一下:“可能要这么大一捆。” 破屠道:“那我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