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单身狗的平淡生活》第十四章 心上人 免费试读
当若薇打电话来说介绍她男朋友给林素认识的时候,林素差点失手砸了手机。
“什么?!男朋友?你刚才是说男朋友吗?”
“是,是男朋友!我有男朋友很奇怪吗?你就那么不看好我?”若薇心情很好,声音里都透着股甜蜜。
林素很感慨,认识三年多,若薇一直独来独往,她女性朋友都很少,现在一下子跳出来个男朋友,的确让人意外。
若薇叮嘱她好好打扮一下,“我这个男朋友,特别爱看美人,你带上那条碎钻项链,就穿上次咱俩在香港买的那件小礼服,裸色那件,配略深一色的鞋子……”
林素骇然:“我说姐,我这么打扮合适吗?太隆重了吧?正角儿是你俩,我到时候负责吃就行了。”
“你怕抢了我的风头?哈哈哈哈,告诉你,我这次祭出大杀器,穿那件正红色的礼服,秒杀方圆五十米内的一切男女,我这是怕把你碾压得太厉害了……”
不知为何,林素有点隐隐不安。若薇太开心太兴奋了,像讨到糖果的小女孩。那乐山是何方神圣,竟然让若薇如此颠倒?这样子,实在有点凄凉。
也许因为自己同样年纪老大,却还是个单身狗,想到来日或许也会和老房子着火一样坠入情网,所以不免在怜惜若薇之余也自怜自伤吧。林素笑着对自己摇摇头,把那一点不安按捺下去。
吃饭的地方并没有招牌,两道爬满了绿色植物看不出本来样貌的围墙,中间一个普普通通的铁门,车子一路开进深深的绿色里。车开进去却越开越辽阔,里面有几栋楼,都只有三四层高,样式朴实,浅浅的水泥灰显得有些年头。
林素约会一向有早到十来分钟的好习惯,但她到包间时,若薇和乐山已经先到了。
他俩肩并肩,一起仰头看着墙上的字画,听到服务员的敲门声,同时回过头来,他俩真好看!这是林素的第一反应。
若薇平时就很注意衣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但跟此刻的满身艳光比起来,就是云泥之别了。这也许就是爱情的力量吧,她眉梢眼角似乎都有春风萦绕,说不出的温柔旖旎缠绵蕴藉,偏偏她的肌肤又那样晶莹剔透,神情又那样天真稚嫩。
她旁边那位男士却也没有被比下去,他长得十分英俊,应该说是林素见过的相貌最好的男性了,他浓黑的头发有点自然卷,双目很深,眼神明亮而锐利,鼻梁高挺,似乎有点混血特质,但脸部线条柔和而秀丽,皮肤在男士中算白了,这种冲突和矛盾神奇的调和在一起,更增添了他的魅力。
若薇说:“我正说这房间选得好,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可不是你最喜欢的两句诗。”
林素抬头看墙上的横幅,是草书,要不是知道这两句诗,她都认不全,林素有点汗颜,汉语言文学的双学位简直白读了。
她心中默念这两句诗,再看看眼前的一对璧人,突然疑惑起来,此情此景,煞是眼熟,似乎,她曾经见过一般。
乐山握住若薇的手:“你最喜欢哪句诗?我们下次订那间房。惭愧,我竟然不知道。”他有一把十分悦耳的男中音,说起这样平常的话,也有点荡气回肠的感觉。
若薇微微一笑:“我喜欢的,这里不会有。”
“为什么?”
林素知道原因,若薇这个人,时时都提着一口气,活得兴兴头头,样子要比人好看,做事要比人能干,会吃会玩会讲究,连唱K都是专门培训过的。
可是,她骨子里是个悲观的人,她喜欢悲剧性的东西,电影、小说、诗,连她喜欢的男演员长相,都是阿德里安?布洛迪这种款。
悲伤的句子,不适合挂在饭店的墙上。
若薇不说破,她转了话题:“你们俩先认识一下。”
乐山笑着说:“我以前听人讲,红花需要绿叶扶植,一山不容二美,美人是不跟美人结交的,今天才知道,这纯粹是胡说八道。”
林素只是笑,这个男人很会说话。
若薇娇嗔:“早跟你说过我的朋友是美女,你今天嘴可真甜!平时又不见你这么会说话。”
乐山望向若薇,林素简直觉得空气中有火花在飞溅,他说:“对你,行动才是最有力的表达。”
不知道为什么,林素的脸红起来,这两个人太暧昧了,包间的温度瞬间上升了十度。
她咳嗽一声:“两位,是否需要我回避?”
若薇睁大一双妙目:“你走了,我这狗粮撒给谁吃?”
林素抗议:“恃宠行凶,不厚道。”
乐山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一双眼睛似乎带有某种神秘力量,瞬间把她看了个透,看得她脸上的热度又升一度。林素有点狼狈,她这才见识到成熟男性的杀伤力,以往她见到的,不过是些没有性别的小男孩或是已经失去性别的老男人,眼前这个男人,非常危险。
这时候,服务员来上菜了,他先到乐山旁边低语两句,乐山点点头。
服务员按了遥控按钮,整个天花板从中间向两旁分开,这个房间正在最顶层,天花板上面是玻璃屋顶,错落有致的爬了些藤类植物,月亮已经升上来了,恰是一轮明月,在蓝丝绒般的天幕上,洁白圆满。如水的月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映得若薇的眉目更加清丽,乐山的神情愈发柔和。
林素沐浴在月光里,觉得震撼,真奢侈,她大约有十多年没好好看过月亮了吧,都市人都过着不知季节不知时令的日子,不受风吹雨打,却也无法品味自然之美,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她不由得想起少年时的那轮明月,在学校的小山坡上,十七岁的年纪。
月光把植物的影子投到地面上,看形状,大约是紫薇。
林素知道这包间为什么叫月之间了。
菜都是一小份一小份,盛在小小的白瓷碟里,十分精美。林素在广州呆了十年,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菜式,明明就是粤菜风格,但她一个都叫不上名字,偏偏味道都极好,吃起来也没有难度。她还记得刚到广州时,最怕吃整棵的青菜,吃到一半,有人跟你说话,你吃进去要半天时间,吐出来吧,又太难看,进退不得,十分尴尬。今天的菜,似乎专为打扮精致的女士点的,她忍不住又看一眼乐山。
乐山微笑着,嘴角的弧度十分好看,他似乎完全知道她在想什么:“说起来,我其实才是地主,我是正宗的潮汕人,你们两位才是东南飞的孔雀。”
若薇说:“你猜猜看,林素是哪里人?猜错了,罚酒一杯。”
林素长得高挑健美,又曾经在北京工作过几年,一般人很容易误会她是北方人。
乐山摇摇头:“这个不用猜了,林小姐是湖北人。”
林素有点好奇:“何以见得?”
乐山一本正经的说:“你猜,猜错了,罚酒一杯。”
林素哑然失笑,“我可不猜。”但到底好奇,试探性的问:“乐先生是做HR的?”
若薇给她倒满酒:“错了,喝一杯。”
林素认栽,也不知道是什么酒,甜甜的,极容易入口,就一口喝了。
乐山说:“这是本地酒,后劲很大,喝急了容易醉。而且是不知不觉就醉了,有风雅的人叫它千愁。”
酒入愁肠容易醉,一醉解千愁。在林素二十多年的生活里,再没有这样风雅的事,她有的,只是为生活奔波,为心里的不安全感苦苦挣扎,为一点蝇头小利明争暗斗,与同事斗,与同行斗,与客户斗,斗败了,打落牙齿和血吞,斗胜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她突然有点可怜自己,不由得一杯接一杯喝起来。
乐山**壶拿过去:“酒不是这样喝的。”
若薇却说:“你让她喝,她不会醉的,林素呀,是不会让自己醉的。”
林素点点头,要是没有若薇这个朋友,人生多么苍白无趣。
“来,为友谊干杯。”
乐山看着两个女孩子碰杯,这一瞬间,他觉得她们俩才是一对,她们的心离得很近,自己只是个局外人。
若薇总是那么美,五年了,时间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一点痕迹,仍然是他们初见时的模样,仍然热情、天真。他知道自己有点老了,体力、精力都不如以前,连心境都变了,曾经向往自由,现在,开始觉得宁静也很好。是他看穿了吗?恐怕不是,他心知肚明,自己,只是开始变老了。
林素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她的神情里,总是带了若有若无的矛盾挣扎和倔强不屈,有种奇特的吸引力。
他也举杯:“为美干杯。”
为世界和平,为风调雨顺,为人间烟火,为花好月圆,为三餐一宿,为健康,为已经拥有的一切,他们一杯接一杯,像喝水一样喝着甜酒,还好,三个人酒量都不错,居然谁也没醉。
乐山吃得很少,他一直关照两位女士,恰到好处的倒水,夹菜,盛汤,每一个动作都熨帖舒服,他跟若薇之间暗流汹涌,一个扬眉,一个注视,就无声的交流了若干信息,但百忙中,仍然没冷落林素。
月亮西斜,将紫薇花的影子拉得老长。像一切美好或者不美好的夜晚一样,这个夜晚也就要过去了。
林素已经有几分酒意了,抬眼望去,眼前的一切是那么清晰,又是那么隔膜,月光下的月之间,像是琉璃水晶世界,她不在里面,她进不去。
她还有做电灯泡的自觉,提议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时间不早了,今天也差不多了吧。”
若薇拉住她:“别别别,我们要尽兴,还有半壶酒呢。”
林素悄悄在她耳边说:“春宵苦短。”
林素的声音很低,但乐山的耳朵十分灵敏,一字不落听到了,他想笑,又怕这女孩难堪,极力忍住,但一丝笑纹还是逸出嘴角。
若薇还不了解他?更何况,她一颗心都放在他身上,早看的明明白白,便瞪他一眼。林素还茫然不觉,兀自带着一点做了小小坏事的恶趣味狡黠微笑,怡然自得的小口小口啜饮甜酒,简直……
乐山再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若薇也跟着笑,被笑的林素还蒙在鼓里,但是受氛围感染,也不由得笑起来,三人一起喊:“干杯!”
千愁果然是醉人于无形的酒,林素不知不觉就醉了。在朦胧的酒意里,她分明听见若薇说:“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啊!心上人!林素眼眶一热,要多爱一个人才能称为心上人呢?把一个人放在心上,任他践踏吗?她可不敢!也不愿!陈沧海是叶心的心上人,乐山是若薇的心上人。她呢?她没有心上人,像她这样自私冷血的人是不会有心上人的。她只有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