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男儿歌》第十五章 盛名之累(1) 免费试读
将长枪重新拆分装好,本以为今夜就这般过去了。至少,在天明之前,一切都将归于平静,倒是那胡松的鼾声格外的大。
鸡叫了,天还没有亮。这不是真正日出时分地鸡叫,而是一种家禽不安时所发出的声音。乱哄哄的声音。
一个年轻人,腰间插着三柄刀,冷峻的目光止住了鸡叫。他的身上有一股魔力。
随后,又来了一只马队,十几匹快马,马上十几个人,白色的袍服,在遍野大雪上也并不显得突兀。
他们几乎是同时到来,却又并非一路。带着刀的年轻人让过了路,容得这几人进去,而后将头上的毡帽压低了几分。
老宋被吵醒了。即便如何的劳累,而每当有生意上门得时候,他总是很精神。
“见没见到一个拿着枪的年轻人,二十多岁的年纪。”马队中当先一人问道。而对于这些找人、问路的过客,老宋多半都不会放在心上。能令他上心的,只有肯花钱住宿的客人。
“没看见。”
马队众人互相对视。“不可能。”他从雪白色的袍服下抽出了刀锋,就架在老宋的脖子上。“现在你知道吗?”
“几位,有话好好说。”老宋道:“我这里是有那么位客人,只不过……”
刀光一闪,老宋的头已经离开了脖颈,血直喷到了屋檐上,融化了屋檐上的雪。
他们只是来找人的,知道了人在哪里,目的便达到了,又岂会在意老宋这样人的死活?他们本就是最纯粹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或许,只是他们平常的一个回刀动作,便已经足够要了老宋的命。
院中那年轻人仍在,一只手已经握在了刀柄上。他有三柄刀。
而这些白袍人却不理会他,径直冲到了屋中。
屋子里,胡松很紧张,抓着自己的皮袄龟缩在墙角,一动也不敢动。这时,常欢抢先一步,一脚踹开了门板,当先一**了出去,三支枪影在面前炸开,也不知是否伤到门外的人。
刚刚老宋身死的那一刻,常欢就已经在准备动手了。对于这些抬手间便要人命的家伙,常欢不会滥用“仁心”。
“在里面,杀!”门外的人被刺激到,几乎是不顾一切的冲了进来。而这时,被吓的浑身颤抖的胡松却是夺窗而出,留下常欢在屋中为自己断后。
常欢一人、一枪,点点的寒光好似一堵墙,拦住了白袍人的去路。
这些白袍人分为两路,一路留下来对付常欢,另外一路则是绕到屋外,去追击逃走的胡松。如此一来,倒令常欢有些不解,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为了自己而来,还是为了胡松。
屋子不大,打斗起来,长枪刚好足够伸展。如此,常欢的一招一式,都能顾及到整间屋子,而那些白袍人自然无法在这密集的枪影中冲进来。
这时,对方好似不愿被这样拖延下去,其中一个男子竟迎着枪影扑了上来。常欢也没有收手,一枪捅在了对方的身上。
却见,对方身中一枪,却没有任何的闪避、抵挡,反倒是身上肌肉绷紧,两只手死命的抓在枪身上。
他要夺下常欢的枪!而后,他的同伴冲了进来,长刀毫无章法的砍向了常欢。
常欢这才知道,这些人并非什么江湖高手,虽会些武艺,却并不十分入流。这些人,无异都是山贼草寇。
常欢只得弃了长枪,转而是抢过了一柄长刀,在屋中与这些人拼杀起来。
“你们是哪路的毛贼?报上名来!”常欢道。但很显然,这些毛贼并不懂得江湖规矩。
却听得,门外也发出了惨叫。接着,刀光灿灿,满屋的鲜血随着霞光而绽放。
是刚刚院中的那个年轻人出手相帮,替常欢解决了麻烦。常欢这才见到了他的人,还有他的刀。
这是一个冷峻的年轻人,模样不错,却被一道刀疤所破坏了脸上的俊美,但却又因此多出了几分冷艳。
而他的刀,常欢也不过见到了光华一闪,对方便已经收刀回鞘,甚至连对方拔出的是哪一柄刀都未曾看清。因为这年轻人的腰上挎着三柄刀。
“多谢。”无论如何,常欢也该谢谢他。
“你不该这样的。如果你从一开始就全力出手,也用不着我帮你了!”他的声音是纯正的中原口音,但语调很冷。
“我知道。”常欢没有多做解释。或许,是他刚从那浑浑噩噩的日子中唤醒过来,还有些不太适应这江湖生活。
年轻人道:“可你知不知道,无论你是否留手,这些人都不会领你的情。到最后,不是你杀他们,就是他们杀了你。”
“没有第三种结果吗?”
“有。第三种结果就是,我替你杀了他们,而你欠了我一个人情。”
“多谢了。”常欢又一次谢他。
年轻人道:“可你知道,这世间最难还的便是人情。即便再小的一个人情,也不是两声‘谢谢’就能够抹去的。”
常欢心想:这人施恩图报,但也是个干脆的人。便道:“你要我怎么谢你?”
年轻人道:“我要你拿起枪,杀了我!”
“什么?”常欢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我杀了你?”
“没错。现在就拿起枪,刺向我,用你最厉害的招式。”
“你在开玩笑。你喝多了。”
年轻人道:“我今天来,就是为了领教一下你的‘鹰击长空’!”
常欢得脸色变了。“你怎么知道鹰击长空?”
年轻人道:“当年,一代大侠凌鹰的风采,很多人都目睹过。我年纪还小,直到今天,也不敢直面凌鹰。但我心中又很好奇。”
“好奇什么?”
“好奇鹰击长空,那该是何种的气魄。”
“你只是来见识鹰击长空的?你还知道些什么?”常欢目光越发冷了几分。
他已经久不在江湖上行走,也未曾有江湖上的朋友。而凌鹰教给了自己“鹰击长空”的绝技,也并无旁人知晓。那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现在正从第三者的口中说了出来。
常欢甚至想问对方,是否也知道了羊皮地图的事情?
他想的很多。“这人是仅仅只为了见识鹰击长空才找上自己的吗?他是否也为了这张羊皮地图而来?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找上自己?是谁将这一切泄露了出去?是凌鹰前辈吗?还是失踪了的安管事?”
脑海中有无数的疑问,等着自己去将之一一解开。而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摆脱这个麻烦。麻烦的年轻人……
大雪天,无论跑向哪里,都会留下足迹,除非他身怀绝世的奇功,能够做到踏雪无痕。但显然胡嵩仁还没有这样的本事。所以他夺窗而出之后,便奔向了后山。至少在那里,他不用担心被对方的马匹追上,而且他对山林有一种自然的亲近之感。
一个多年行船的渔民,可以掌握江河水面的风向,而他这个在关外谋生多年的参客,只对大山熟悉。即便从未到过这里,也不会在大山中走失。
没过膝盖的白雪,大大拖延了他的速度,但想来后面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只要到了大山的深处,他便有办法摆脱这些人。
前行之中,胡嵩仁紧紧的抱紧怀中,那颗老山参。那与他的命同样重要。
“呀!”山林中一阵呼啸,好似野人发出的声音。胡嵩仁被吓的四下里张望。但很快,他就发现周身什么都没有。没有人,也没有任何野物的踪迹。自己的身后,只有孤零零的一串脚印,是自己进山时留下的。身后的那些追兵,好似都已经迷失在了山林间。
正当胡嵩仁想要松上一口气时,头顶忽然感觉到一股凉意。他抬头往上瞧,就见到一张人脸,与自己相对,彼此的呼吸都足以喷到对方的脸上。
“救命啊!”他以遇见了吊死鬼,想要反身逃跑,却又被绊倒在了地上,人陷在雪窝中。
这时候,一只手将他从雪地中捞了出来,就像是拎起了一只小鸡。
“抬起头,看着我!”对方冷声道。
胡嵩仁只得照做。
“大爷,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我贪心使坏。我这颗人参就送您了,保您服下后益寿延年!”胡嵩仁极尽哀求。
却听对方道:“你不是常欢?”
胡嵩仁这才清醒了几分。“你们是来找常欢的?太好了,常欢就在山脚下的客店里。”做了亏心事,果然就怕鬼敲门。乍听客店**了事,胡嵩仁本能便觉得对方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这才慌了手脚,跑到山上来。
对方道:“你这里有颗人参?”
胡嵩仁肠子都悔青了,后悔自己莽撞,将这个宝贝说了出来。但现在保命要紧,他只能乐得将宝贝奉上。“大爷,这人参好啊!您吃了以后,延年益寿,功力大增。”
对方也是一个人精,如何看不出他得口是心非。“行了,将你这宝贝收起来,大爷不稀罕。”
“您这是……”
“大爷是到这里办事的,你要是帮了我,事成之后,我给你二十颗这样的老山参!”
胡嵩仁被吓了一跳。“您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帮我取一件东西,那是一张羊皮地图,就在常欢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