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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会就看到大车开过来了,她们两个等那些上学的孩子们上去后也跟着上去了。结果林婉清上车以后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林婉清抬眼一看,是袁华祥。林婉清只是和他打了个招呼,然后说了她和唐林西去要县城,就到车子的尾部找了个座位坐下。也没有多说其他的话,她是打定主意要和袁华祥保持距离的,以免发生前世那样的事情。对心理确实是一种摧残,还是算了。
其实想想,不管林婉清这只世间小蝴蝶有多小,都会有不同的效应发生的。比如说这件事,就不会和前世一样了,如果她和袁华祥没有发展到那一步,那她和南浩仁也不会在后来搞得那么的不愉快,那是不是可以让南浩仁不和那个女兵谈恋爱,是不是就好了。
其实在前世时,她先接受了袁华祥的心意,但最后并没有走到一起,反到弄得很是不开心。到她第三年的时候,南浩仁也向她暗示明示他的心意时,林婉清总是觉得如果和南浩仁在一起了,回到地方,难免要和袁华祥经常见面,而且两人还是好朋友,还在同一个县城,所以她过不了自己心理的那一关,所以她就假装没有明白他的暗示,也没有听到他的明示。
所以二人到最后都不知是以什么样的关系存在的。比友情要多一些,比爱情要少些,比亲情要暧昧些。这种情绪一直维持了很多年,直到他结婚了,直到她也结婚了当然是各自结各自的婚。
两人来到县城,林婉清看着这个熟悉的县城还是和以前一样,也没有什么可以逛的,也只有两三个商场,而且不是很大的那种。
逛到书店里,她们走了时去,林婉清记得当时有一名写言情小说的女作者非常有名,林婉清也很喜欢她的小说,基本上她的新书,林婉清都有。看看有没有她没有看过的书,有的话顺便也买一本。林婉清是想看看现在她还能不能喜欢这个作者的书。
作者名叫席娟,那时候,言情小说女王琼瑶已经不怎么写作了,席娟正是在那样的环境下出来的,也风靡了不少的少男少女,林婉清便是其中一个。她的风格和琼瑶是截然不同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没有那么虐心,大多以清新幽默见长,而且她一系列的作品基本上都是第一本书里的那些人物,只是每一本写一个不同的人,发展一段不同寻常的恋情。到是真的很好看。
唐林西就不喜欢这些,她总是说,买书的钱还不如拿来买吃的。没办法,林婉清就是喜欢,所以宁愿少吃点,也要买新书的。
还好又新出了一本书,林婉清买了这一本,还买了其他的几本书就催着唐林西去她们常去的那家卖凉皮的小摊去买凉皮了。这种北方小吃林婉清很是喜欢。本以为这种凉皮是陕甘地区最为著名的,却不想这北方到也很是流行。林婉清她们老去的这家,看起来很干净,而且味道很好,还有就是老板娘为人确实不错。有时她们会买好几份回去,连着二顿饭都以凉皮为主了。
林婉清退伍回四川以后,就没有吃过凉皮了,因为那时在林婉清所在的县城并没有这种东西买,林婉清一直在想什么时候能再吃上一碗正宗的凉皮才好呢!
到后来,也不知从时候开始,满大街都能看到卖凉皮的,但是在林婉清吃起来,并没有那种味道,也不知是原因。
“你都买书了,还吃什么凉皮啊?”这会唐林西有话要话了,不是说宁愿只买书的吗?这会干嘛急冲冲的要去一饱口福了。
“民以食为天,还不让我吃饭了。再说了,多久都没有吃过了,还真有点想呢?你说吃这个凉皮也不会要上瘾吧?”婉清说的多久没吃,是指过了这十几二十年的样子。但唐林西也就以为只是她腿受伤以后的这么久呢!
“什么上瘾啊,可能只是人家味道好而已,你想多了吧!管那么多做什么,就当吃饭了,反正你吃这个也能吃饱的。”唐林西没空理会婉清,东穿西行的向着前面的凉皮摊走去。
两人说着就来到了凉皮摊前,那个小摊主人是个中年女人,看到她们两个就笑着说:“你们两个到是好久没有来了。”
“哦,前段时间太忙,来不了,她的腿受伤了,不能走路,我要照顾她。我们也想吃你的凉皮了,所以今天就来了。”唐林西解释道。
老板娘看了林婉清一眼说:“怎么好好的就受伤了,严重吗?”
“没什么,就是摔了一跤,走路不太方便而已。所以才没有来的,这是我伤好以后,第一次上城里来,就来吃你的凉皮了。”林婉清轻声笑着说道,反正都好了,也不用说出来让人白白的担心。由于她们每次都是买好几份回去,又都是买她的,一来二去的就成老主顾,成熟人了。
老板娘听了放心了,然后说:“那我就放心了。今天算我请客好了,而且把味道绝对给你弄到最好。”
林婉清不同意让老板娘请客,人家也是小本买卖,她们可是打算好了,要买四份回去,打算明天也吃过个呢?最后达成一致,老板娘多送了一份给她们。
林婉清老是觉得北方的夏天没有多热一样,以前她在这里的时候,就是大夏天的晚上睡觉,她也是盖了被子。这里白天可能也会很热,但到了晚上气温也就降下来了。她记得在延庆三年,她从来都没有用过电风扇,当然那时宿舍里也没有配电风扇,更不用说空调了,主要是用不上。
所以没有冰箱,这个凉皮只要不和佐料混合拌好放一起,等明天吃也是一样的。
一个小县城也什么好逛,没多久也就逛得差不多了。特别是林婉清,还真是没有当年的兴致了。
她们两个也就搭公车回去了,时间也就到下午四点多吧。回宿舍林婉清就急着打开凉皮吃了起来,味道还是和当年一样。
唐林西看着林婉清的样子,只当是她这一个月没有吃过了,有些着急。所以也就没有当回事,只是让她吃慢点,没人和她抢。
过了这么多年,只有这个凉皮的味道还没有变。林婉清吃完以后,擦擦嘴,然后满足的说了句:真好吃。
唐林西看着林婉清的这个样子,不觉得好笑,也就一个月没有吃了,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她要是知道快二十年林婉清才又吃到这个味道,就不会觉得夸张了。
她们收拾好东西后,也没什么事要做,唐林西说要去找老乡做什么东西,林婉清不想去,就让她一个人去了。
林婉清拿出下午刚买的书的就看了起来,时间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但书并没有想像当中那么吸引她了,可能是因为年纪的年纪关系吧,也可能是因为她原本就是看过的。所以就没有那么新鲜好看了。看样子以后也不用再买这样的书了。
她放下书,心中想,自己明知当年并没有考上军校,那么现在自己还要考吗?也不知现在的她自己有没有变得更历害呢?会不会聪明一点。回到这里十几天了,还没有机会测试一下呢?要是变聪明了,是不是就考个军校,混个干部来当当。也不用再回家乡了,合适的话就在军校里找个男朋友,那岂不是一举两得,人生的两件大事都解决了。
林婉清摸出那个铜钱,看着它也没有特别的地方,并没有让她拥有一个什么惊世骇俗的秘密,像人家穿越或是重生回去,都会有一种特殊的技能,要不就是特别会鉴定宝贝,靠着这个也能发大财,要不就是特别会写作,也可以混个知名作者或是名人来当当,要不也要特别的聪明,至少会看清世道沧桑,混得风声水起的。看来林婉清重生回来也就头发特别短,并没有其他的不同了。
林婉清当兵以前,全都是长头发的,而且她的发质特别好,乌黑油亮,披散在背上,就好像是一匹上好的黑色绸缎一样。但来当兵以后,那一头让人羡慕的头发却在新兵训练时,给剪得特别的短,而且是以新训班长那十九流的技术完成的,最主要的是这个短头发让林婉清看起来有点傻。所以她很是不高兴,现在时间过了这么久了,终于长长了一些,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傻了,留着波波头的婉清还让人形容成清纯情可爱呢!
因为下午吃了凉皮,这会也不怎么饿,林婉清也不想吃饭,就只是去打了两壶水,要不然晚上只能喝自来水了。
林婉清打完水回来,遇见了班长,她刚吃完饭回来。晚上她是要上班的,林婉清和她打了个招呼,就进了房间。虽然知道班长爱占点小便宜,不太会为别人着想,但也没有其他不好的地方,又在一个房间住着,总不至于弄得跟个仇人或是陌生人一样吧。最多就是少和她一起玩就是了。
班长还是问林婉清的伤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林婉清笑着回答没什么。然后就说了会闲话,后来就听班长可惜说,今晚的那个电视剧她看不成。林婉清不记得是演的什么电视剧了,反正班长很喜欢看,只要不上班,到点就跑到电视房去看的,一集不落。这样的行为在后世就叫追剧。
林婉清听到班长这么说,就跟她说:“你要不先去上班,到时我来换你。你看完电视再上来替我就好了,我也好久没有上班,我去看看吧。”
“那怎么行,你腿才刚好,能走那么远的路吗?那是要上四楼的。”班长看了看婉清的腿,有些担心的地问,虽然她有些小缺点,但也不是那么黑心肠嘛。
“应该能行吧?我也没试过。没事的,如果我到点都没上来的话,那肯定就是我的腿上不了四楼,你就别等我了。”婉清想了想,摸摸了腿,下午从县城回来也没有发现腿有多么的不舒服,也就有些酸痛,想来也就没有多大的事了。
班长也实在是想看电视剧,就同意了。一天两集,最多也就两个小时,问题也不大。她就高高兴兴的去上班了,可能想着能看电视了吧。是啊,那时可没有网络这个东西,一般稍微有点收视率的电视节目,第二天在网络上就能找到,方便得很。
其实现在的林婉清比班长年纪大得多,这个班长现在也才二十一二岁的样子,只是比林婉清当兵早些。
林婉清看着班长带着满足的笑容上班去了,心中说了句:年轻真好啊,不像自己,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心态都和她们不一样了。
看来林婉清在一世,想要找个年纪比她大男朋友是不可能了。当然说的是她心理年纪,注定是要谈一场时下最流行的姐弟恋了。
林婉清想起,在前世时,她也真的是替班长顶过班的,但是时间不对,那时候是林婉清刚开始独立上班没多久,大概是在五月份的时候,那时候,还感觉上班很新鲜,也或是说有一种成就感。那就是在一到三个小时之内不停的接不同的电话,转到各个分机上。那种感觉也许会觉得累,但是也有不小的成就感在当时,只是后来上班上得久了,这种紧张和新鲜感没有了,就不会再这么想要上班了。那种紧张感还是得看当天的电话量有关,有时也会很清闲,电话来得时有时无,但有时就是一直来一直来。直到高峰期过了才有机会长舒一口气。
那时替班长上班,从七点多到九点钟的样子,一直都是以那种紧张的状态下进行了。但是也是在那个时间她认识了那个干部老乡**涛,是因为**涛让总机给接了个电话,等他讲完电话后,向总机表示感谢。后来又因接电话多聊了几句,然后他就问林婉清是不是四川老乡,所以就认识了。
不知道这件事还和以前一样吗?时间不同了,事情还会照着以前的轨迹来发展吗?
唐林西回来了,也不知她跑到哪里去了,一去就这么长的时间。林婉清也没有问她,谁没个秘密啊?
林婉清给唐林西说了一会要去替班长顶了班,唐林西很吃惊“干嘛呀,你闲得很啊?没事你还不如去扫走廊呢?”
林婉清好脾气地,“走廊我明天扫,今晚我去给班长上班,就一会儿。她看完电视就换我下来了,没事的,这不是好多天没上班了,我去看看还能上班不。我看过两天主任就会让我上班去了。”
“是啊,我们少一个人上班都这么多天了,也该我们轻松一下了。”唐林西见婉清很坚持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她也只是关心婉清的腿而已,并没有其他意思。
“所以嘛,今天上去实习一下,以免到时我弄得一团糟。”
“不管你,爱去你就去吧。我等你回来,我估计十点钟也该结束了吧。”
“西,谢谢你。”
“哦哟,还说这个啊,真是的。”说完还做了个被恶心到了样子,看得婉清直想笑,心中感激就说出来。不是说了嘛,爱就要大声的说出来,不要藏在心里。你要不说出来,我怎么会知道呢?是不是像唐僧说的。
说完后,两人也不说话了,林婉清顺手拿起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她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准备出门了。唐林西问要不要陪她一起去,林婉清笑着回了句“不用,我又不是小孩子,放心啦!我受伤的是腿不是脑袋好吗?如果我上楼腿疼的话我就不上去了,今天不是还去逛了一圈都没事吗?”
唐林西点点头,林婉清走出门去了。
走在以前上班经常走的那条路,看着在大楼前站岗的警卫排的哨兵,慢慢走上去总机的楼梯,真是惚如隔世啊,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变的也只有自己而已。
时光静好,岁月长安。
林婉清的心中唏嘘不已,再看看年轻的哨兵,林婉清都有一种看孩子们的感觉,毕竟现在这些警卫排的男兵们,大都年纪不大,如果林婉清早结两年的婚,孩子也就和他们一般大了。不仅又想起这样一个问题,自己身边大都是些小屁孩,会不会引得自己母性大发啊。还好有那些技术干部们,他们中大多是二十好几三十来岁的人,也有些四十来岁的人,但是不多。这样还好点,要是林婉清以前是在那种连队里,那才真是周围全是十几岁的孩子们,也就只有连长营长这样的人才会年纪大些。
一直以来,只要看到这些孩子们,林婉清就会想到这个问题。真是让人无语啊。以后要怎么过日子啊,还是早些回家乡得了,免得在部队成天和小孩子们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