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猎妖记》第十九章 雅座 免费试读
竹哨小细胳膊挠了挠大脑袋,奇道:“你是问黑熊天魔呢还是问恶狼天魔?或者是移山天魔?蹈海天魔?”
程墨一愣:“额,这都是什么玩意?”
风怜奇道:“天魔啊!妖族中好多取名叫天魔的,显得威风嘛,不过这个名字真够土的,十个妖怪里得有六七个给自己叫这个名字,我刚才说的算是几个拔尖的了,还有好多呢,不过这些天魔都是凑数的,有的连化人的境界都不到,就硬给自己栽了个天魔的名号,不过我刚才说的那几个,实力也算不弱了,在各个妖王老大的手下都担任很重要的职务呢,比如说恶魔天魔,它可是九尾狐娘娘手下的大将啊,黑熊天魔自己有山头的,移山天魔是狼主爷爷手底下专门盖宫殿的,红人呐,蹈海天魔人家也有好几十个手下呢……”
听它滔滔不绝说了客观多,程墨顿时被雷得里焦外嫩,半晌才无力的挥了挥手:“还是……还是别说了!”
听这竹哨说了这许多原委,程墨见它还算老实,便道:“你起来吧!”竹哨听了,一边抹泪一边飞了起来,在程墨面前晃悠,眼睛巴巴的看着程墨,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程墨奇道:“我都饶了你,你还不走么?”
竹哨忽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哭天抢地的道:“反正我早晚还早会饿死啊,你还是杀了我吧,我这么善良的竹哨怎么会沦落到没人要的地步啊,妖王啊,玉帝啊,佛祖啊,你们是怎么办事的啊,我不活啦……”
程墨被它烦的不行,伸手把刀拿了起来,竹哨一见立刻窜到了十米之外,警惕的道:“你想干什么?”
程墨拿刀锋在指头上一抹,道:“就这一滴啊,多了不给!”
竹哨大喜,嗖的一声窜了回来,在程墨手底下张大了嘴巴,啪一声,程墨指头上的血液滴进了竹哨嘴巴内,它立刻像是喝了一大碗酒一样,整个大脑袋从嫩绿色变成了粉红,一张嘴打了个嗝,半晌之后它表情越来越奇怪,上下打量着程墨,狐疑道:“人妖爷爷,你倒底是什么修为啊?”
程墨一听来了兴趣,挺了挺胸膛道:“我也不知道,你来看看我在你们妖族中能算得上什么修为?”
竹哨眨着眼睛看了看他,疑惑道:“我们竹哨天生能够感应强者的气息,一般的妖族往我们面前一站,我们就能看出了他们大体的修为,不过你真奇怪,我刚开始见你的时候,感觉你的实力最多也不过是化人的层次而已,可是刚刚你的血液……额……我吃的好饱……”
程墨登时气的满脑袋黑线:“你小子在耍我吗?”
竹哨惶恐道:“哪有哪有,你不了解,我们竹哨体质与一般妖怪不同,天生具有神智,也就是说,我们生下来,就跟其他的妖怪**层次相似,但我们体内却没有经脉,也没有肠胃,既不能修为,也无法自己吃东西活下去,我们如果想要提升自己实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饮用强者血液,所以,我们竹哨一族一直靠着通风报信的能力给妖族里的强者打工,换取一点可怜的工资……”
看它可怜兮兮跟受剥削的童工似的模样,程墨轻轻碰了碰它:“说正题!”
“噢,”竹哨脸上悲伤痛的表情一扫而光,双眼放光的看着程墨道:“但我们饮用血液,也与主人的修为有关,修为低的,每天要喂我们好几次,我们才能吃饱,但修为高的,喂我们一滴就能撑好几天,甚至一个月……我以前的主人就是要每天喂我好几次,后来才说有损他修为,不肯要我的,但是人妖爷爷,你刚才喂了我一滴血液,我感觉好饱啊!”
“难道也与修长清说的那种射线有关?”程墨皱了皱眉,又想:“或者是因为我前几天刚刚吞吃过五只妖怪的精元,现在完全融化到了血液里吧!”猜了半晌,总觉得难以信服,便不再想,回身抱起了修瞳道:“吃饱了就行,算是我给你点信息费了。我们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他骑上了摩托,将修瞳放在了身前,正要走,那竹哨扑啦扑啦飞了过来,细细的小爪子拉住了程墨的衣袖,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程墨,身体不住轻轻的摇动。
程墨被它看得发毛,打了个寒颤,道:“你可别冲我撒娇,女人向我撒妖我都受不了,更何况你这个妖怪?找别的地方卖萌去哈,我还得找地方吃午饭呢!”
竹哨目光一扫,看到了程墨摩托车后座上的野兔子,眼睛一亮,道:“人妖爷爷,我帮你弄!”说着飞到摩托车后面,逮着兔子用力一扯,从车座上扯了下来,往地上一丢,随及胖胖的身体坐在了兔子面前,伸嘴咬住兔子脖子一扯,已经扯出一个伤口,它伸出小手撕住的皮毛一点点扯了开来。
程墨看着它给兔子开膛破肚,又收拾柴火,竟然非常利落,不由奇道:“这些东西你也会?”
竹哨装模作样的叹着气,道:“我们竹哨天生就是让人使唤的,什么事不会干啊?不会干也得学啊?我以前可没少被主人逼着打杂,就这样还是被赶出来了,唉,人妖爷爷,你就行行好,把我收了吧,你看通风报信,跑腿打杂我什么不会啊……”
程墨沉吟起来,其实他也有心带着这小妖怪,至少可以从它那里多得到一些关于发知族的信息,只是现在他身边有一个修瞳,而和这个妖怪又了解的不深,生怕它趁自己不在的时候,对修瞳不利,毕竟自从世界大变以来,他碰见的妖族无论是实力深浅,无一不是残暴嗜血,已经造成了他对妖族的这种印象。
就在这时,修瞳拉了拉程墨的衣袖,程墨低头一看,只见修瞳满脸央求之意,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简单明了了,他叹了口气,道:“既然这样,你就暂且跟着我吧,不过我可警告你,第一,你如果敢有什么不轨之心,我无论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杀了你,第二……”
竹哨听见程墨答应了它大喜过望,连声道:“谢谢人妖爷爷,我一定好好听话,尽心尽力,另外,您对我的忠诚度完全可以放心,我如果害了您,去哪找这么好的血液去啊?是吧,还有啊,我们竹哨天生给人打工跑腿,据说很久以前有个很厉害的妖王给我们一族施过一个诅咒的,在食过主人的血液之后,如果我们竹哨背叛了主人,就会被主人的血液化成一滩血水……虽然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传说是真假,不过我们竹哨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背叛主人的事情,所以您大可以放心啦,您说是吧人妖爷爷……”
程墨气的满脸通红,喝道:“第二件事,就是你再叫我一声人妖爷爷,我就真的让你变成人妖……明白?”
有了这小妖怪,程墨果然方便了许多,后来他也已经知道,这只竹哨名叫坦尼克,在它们竹哨一族中就是笨的意思,不过程墨却更想叫它捣蛋,在平时赶路的时候,这只叫坦尼克的竹哨通常飞在前面探路,但时不时就见它吓得大呼小叫的跑回来,在它身后则跟着一只野兽或是一个低头的妖族……它办事虽然还算靠谱,但实在也算是一个惹祸精!
不过坦尼克跟修瞳关系倒是越来越好,平时没事了就缩成一团被修瞳抱在怀里,两人还经常咯咯咯的讲什么笑话,说到底,让程墨最终决定将它留下来的,还是修瞳的原因,毕竟修瞳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却不得不跟着自己风餐露宿,从来也也不报怨,这时候将坦尼克收留下来,就当是给她个玩具也好,反正喂食这只竹哨,也不过是每两三天,给它一滴血液而已。
如今随着时间推移,各地的秩序渐渐建立起来,各大城市都有了人口,甚至恢复了生产,除了这世界上多了许多荒芜的小城镇与人口,又多了一些经常在路上大摇大摆赶路的妖怪以外,表面上竟然和以前差不了多少,程墨原也打算过找一处地方安顿下来,但当他了解到,这世界虽然表面上和以前并无不同,实际上却深受妖族压迫欺榨之后,便想起了当时毅然与妖族决战的修长清,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天程墨驾车到了一处城市,进去购买路上所需要的东西。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外面已经很难找到合适的物资,程墨也习惯了进入城中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现在各城市中都像古代一样,流通着金币与银币,一个金币可以换十个银币,一个银币可以换一百个铜板,程墨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时不时在路上逮着个妖怪劫个道,钱倒也不缺。
买了一桶汽油,以及其它所需要的物品后,程墨正要先找个地方暂且住下来,忽然经过了一处酒店,里面隐隐飘出了烹炸煎炒的香味,修瞳忍不住翕动鼻子嗅了嗅,程墨发现了,知道修瞳有些馋了,便笑道:“今天我们就不赶路了,在这里吃饭吧,吃完饭到附近找一家宾馆,好好洗个澡,休息一下!”
修瞳听了不禁拍手叫好,坦尼克本来在修瞳怀里睡觉,被惊醒后还不知道什么事,也跟着瞎起哄,程墨进了酒店,门口一个穿礼仪衣服的小姑娘已经迎了上来,道:“欢迎光迎!”
程墨一阵恍惚,还以为回到了过去的生活中,但随及那小姑娘就问道:“请问您是坐雅座还是普座?”
程墨一怔,那姑娘看了看在他身边飞着的坦尼克,又见他服装不像是普通人,便解释道:“雅座是给各位妖族大爷准备的,所有酒菜一律都是三折优惠,普座就是人类座的,您……”
程墨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人世间行走着许多妖族,这些酒店对妖族都是特殊优惠,但普通的妖族还好分辨,有的妖族却能修成人形,更喜欢扮成人的样子四下走动,因此酒店怕得罪了客人,每次都得问一问,只是这样一来,也免不了有些冒充妖族来占便宜,不过酒店抱着宁可蚀点本,也不能得罪妖族的想法,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人类有这么大胆子的不多,就算是有,也往往会被雅座中其他的妖族发现,被发现后就惨了,一般不是当场从二楼扔下去,就是直接撕成了两半,成了雅座上的下酒菜,对此妖族有着明确规定,敢扮妖族的人类,杀之无赦!